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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自治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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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自治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8

内汛办〔2020〕26号

各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预测,8月11至15日我区大部分地区将迎来入汛以来最强降水天气过程11日7时06分,黄河上游形成2020年第4号洪水,黄河内蒙古段全线2000立方米每秒运行防汛救灾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我区防汛救灾工作,按照《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811日16时启动自治区防汛级应急响应

请各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按照行业预案规定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二、各级责任人要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加强雨水情监测,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加强应急值守、堤防巡查防守。

三、自治区水利厅要协调黄河水利委员会加强洪水调度

四、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做好防汛应急抢险物资装备清点、保养,做好物资调拨准备

五、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进一步部署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做好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准备,进一步摸清当地社会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力量情况,加强与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的沟通衔接。

六、各级应急指挥调度中心要承担好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及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

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要加强相关地区力量

八、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自治区应急指挥调度中心电话:0471-4826786 4820212

传真:0471-4620860 4820214

自治区防汛值班专线电话:0471-4820010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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