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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和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同意开展第二批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的通知》,自治区两个项目(“呼和浩特未来水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内蒙古阿拉善盟黄河西岸阻沙入黄与治沙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纳入试点项目名单,试点工作实施期限为2022-2024年。自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开展EOD模式试点工作,我区已先后两批次入选5个项目。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我区试点工作的督促指导,推进试点工作规范实施,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治理创新模式,促进我区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